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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

来源:北京积分落户网 发布时间:2022-10-18 13:38:44 阅读量: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俗称"北京绿卡",持有者可享受与北京户口同等待遇,即可参与购房、买车摇号、享受子女上学同北京市民一样的待遇,下面来顺义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
  
顺义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一)企业条件

  企业申请开通《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业务办理权限,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顺义区城市功能定位、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

  2.在顺义区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3.整体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在顺义区依法纳税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4.同时,重点支持以下企业:

  (1)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中关村瞪羚计划企业;

  (2)智能新能源汽车、第三代半导体、航空航天三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临空经济、产业金融、商务会展、文创旅游四大现代服务业以及智能制造业等;

  (3)社会贡献多、信用良好的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企业;

  (4)经济社会效益良好、产业整合能力强的重点金融机构;

  (5)承担基础民生保障和重大科研任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

  (6)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国内外知名的“猎头”机构、知识产权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组织机构;

  (7)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国际组织、跨国集团或世界 500 强企业(地区总部)、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在京分支机构;

  (8)其他经顺义区委区政府按程序推荐并经市人才工作局批准的单位。

  备注:原则上要求在顺义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纳税满一年,主营业务未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上一年企业纳税额不低于 20 万元或近三年累计企业纳税不低于 60万元(不含个人所得税),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 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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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个人条件

  在顺义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累计连续聘用满 6 个月以上(用人单位连续为其发放工资、代扣代缴社保满 6 个月)、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没有参加任何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通过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在各类用人单位中工作稳定、贡献突出,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在国内外取得学士(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个人在本市现用人单位近 6 个月的每月应税收入应达到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1.2 倍的人员。

  备注:可登陆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点击“便民服务—业务名录—历年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查询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新的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参照上一年度执行。中级(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的资格、资质列表可参考网址http://219.232.200.42/yjrc/help/person/person.htm 或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官方网站查询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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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国家和本市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类奖项的获奖人;

  3.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 1 项发明专利授权或 3 项其他专利授权或 3 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其相应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

  4.在顺义区重点支持的智能新能源汽车、第三代半导体、航空航天三大创新型产业集群以及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医药健康、智能装备等高精尖产业领域工作,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3 倍的人员;

  5.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中工作,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3 倍的人员;

  6.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工作,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6 倍的人员;

  7.近三年累计自主投入超过 500 万元(含)或股权类现金融资大于 1000 万元(含),年纳税额 500 万元(含)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其持股比例不低于 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东;

  8.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领域贡献突出,近三年每年纳税额 20 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状况,适时调整纳税额度);

  9.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信息传输、租赁和商务服务等顺义区重要行业中的小微企业,其任职满 3 年的法定代表人;

  10.在为顺义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中工作,近一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6 倍的高级管理人员;

  11.在年纳税额过亿元的企业中工作,近 6 个月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6 倍的高级管理人员;

  12.顺义区“梧桐工程”高层次人才入选者;

  13.近三年被顺义区委区政府表彰、奖励的各行业优秀人才;

  14.由顺义区委区政府按程序推荐并经市人才工作局批准的人员。

  备注:除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外,其他性质单位派遣员工、非中国籍员工、具有北京市户口或学校临时户口人员不得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办理流程及办理材料

  (一)申请业务办理权限

  1.办理流程

系统注册流程

  备注:2021 年 5 月 6 日前已在旧系统开户的单位,无需重新申请开通业务办理权限。首次登陆时完成系统注册即可正常使用,若登陆后发现在职员工列表显示为 0,系因新旧系统数据迁移时,旧系统中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错误或者未更新导致,请致电 010-69441985 咨询主管部门办理更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业务。

  2.所需材料

  ①单位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其它类型单位的相应文件证明原件。

  ②单位相关资质证书:比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行业资质证书等(若单位无相关资质,则重复上传营业执照即可)。

  ③单位缴纳税费凭证:上年度或近三年的企业完税证明或《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税款所属期按自然年进行打印)。

  ④单位诚信声明(法人手签字后加盖公章并签署日期,单位系统内下载模板)。

  ⑤与系统中一致的企业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

  ⑥其他材料:企业法人身份证正反面;企业开户申请报告。

  (二)单位主管部门变更

  1.办理流程

单位主管部门变更流程

  2.所需材料

  ①单位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其它类型单位的相应文件证明原件。

  ②单位相关资质证书:比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行业资质证书等(若单位无相关资质,则重复上传营业执照即可)。

  ③单位缴纳税费凭证:企业纳税地址变更到顺义的相关佐证材料、上年度或近三年的企业完税证明或《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税款所属期按自然年进行打印)。

  ④单位诚信声明(法人手签字盖公章并签署日期,单位系统内下载)。

  ⑤与系统中一致的企业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

  ⑥其他材料:企业法人身份证正反面;企业变更主管部门申请报告。

  (三)申请新办证件

  1. 办理流程

顺义区工作居住证申请流程

  2. 所需材料

  ◆指标申请所需纸质材料

  ①单位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类型单位的相应文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②单位指标申请报告。

  ③单位介绍信。

  ④与系统中一致的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⑤上年度或近三年的企业完税证明或《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税款所属期按自然年进行打印)。

  备注:工作居住证是北京市出台的一项引才留才政策,各单位在上报指标需求时要加强统筹决策和管理,使工作居住证真正助力单位发展,成为实现吸引人才、激励员工的有效措施。

  ◆申请新办证件所需材料

  除①-⑤所需材料外;申请人还应按照办理指南“办理条件”中“个人条件”相应类别,准备其他相应材料。

  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与身份证地址保持一致的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②诚信声明:个人系统内下载模板个人和法人手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③在京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住所为在京行政区域内,房屋用途为住宅性质,住所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 6 个月以上,提供下述其中一项即可):

  ※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配偶房本需加传结婚证);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原件、《联机备案表》或购房发票;

  ※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原件(含联机备案表或购房发票)以及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原件以及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备注: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需尚有 6 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等信息;房屋租赁合同需申请人与房屋产权人直签);

  ※住单位公房的:房屋产权人为单位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和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房屋产权人非单位的,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房屋产权证明(公共租赁住房可不提供此项)和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住亲友住房的:出具《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亲友双方签署的房屋借住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和双方身份证原件;

  ※申请人的《北京市居住证》实体卡或派出所出具的《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原件(备注:提供此项时有效期自申请之日3 个月以上即可,通过截屏、拍照等方法展示的电子居住证不具备法律效力)。

  ④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备注:合同有效期不足6 个月的,需加传续签劳动合同;通过单位系统中做员工首次关联时上传,更新劳动合同可在单位系统首页“员工列表—当前在职员工界面”操作上传)。

  ⑤随往子女材料: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子女户口本人页原件(备注:1.若无随往子女,可不提供该材料;2.18岁以下子女可随往;3.父母离异且子女由申请人抚养,须额外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4.子女属于未婚先孕或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须额外提供其它可证明其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

  以条件 1 申请:

  ①学历学位材料: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备注:国外学历学位需同时在学历证书附件和学位证书附件内上传国外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②职称证书及评审材料:若以职称条件申请的,除了上传职称证书以外,通过考试方式获得的,还需提供《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网上证书查验及考试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通过评审方式获得的,还需提供职称评审表。

  ③应税收入材料:提供本人近 6 个月应税收入材料。

  备注:通过单位“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查询统计—个人扣缴明细查询”查询后全屏截图,截图页应完整反映申报月份内容,且“税款所属期”“姓名”“国籍/地区”“证件号码”以及系统最下方的单位名称应完整显示。截图页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和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经核材料真实有效”字样。

  以条件 2 申请:

  获奖证书及相应佐证材料。

  以条件 3 申请:

  专利相关证书、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说明材料及相应佐证材料。

  以条件 4、5、6 申请:

  企业类型或资质证明材料、近 3 年员工应税收入材料(2019年之前,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2019 年及之后,提供的应税收入材料获取方法同上)。

  以条件 7 申请:

  经工商备案的最新单位章程,验资报告、银行回单、投资或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的相应证明材料,近 3 年企业完税证明。

  以条件 8 申请:

  个人业绩贡献材料、近 3 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以条件 9 申请:

  企业类型证明材料、单位法定代表人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以条件 10 申请:

  企业贡献材料、近 1 年员工应税收入材料。

  以条件 11 申请:

  近一年企业完税证明、近 6 个月员工应税收入材料。

  备注:以条件 2 至条件 11 申请或其他需补充说明材料,可上传至个人系统附件管理“其他材料”文件夹内。

  (四)办理员工证件续签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则上有效期为 3 年。根据市局要求自 2019 年首次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3 年有效期满后经系统比对、区级人才工作主管部门核查,仍然符合办理条件的,其证件有效期自动延续一次,延续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 3 年。

  备注:1.请单位经办人在提交该业务前核实员工续签条件是否符合、是否更新上传员工有效劳动合同;2.单位系统首页“提示通知”栏会在员工证件到期前 2 个月进行续签提醒,若继续聘用员工,用人单位应在证件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内尽早为员工办理续签手续,避免因核准时间不足导致证件失效(需预留 20 个工作日用于主管部门审批),超过证件有效期未办理续签手续或未审批通过,证件将自动失效;3.若业务被退回要求补充材料的,请登陆个人系统按“工作居住证—可办业务列表—查询业务申请记录”提示修改后再次提交。

  1.办理流程

顺义区工作居住证续签流程

  2.所需材料

  ①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备注:合同有效期不足6 个月的,需加传续签劳动合同;有效劳动合同由单位系统首页—员工列表的“当前在职员工界面”更新上传)。

  ②近三年应税收入材料(2019 年之前,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2019 年及之后,通过单位“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查询统计—个人扣缴明细查询”全屏截图上传。截图页应完整反映申报月份内容,且“税款所属期”“姓名”“国籍/地区”“证件号码”以及系统最下方的单位名称应完整显示)。

  备注:1.若中途换过单位,原单位无法提供截图,个人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可使用个税 APP 扫描登陆)—北京税务特色应用—申报收入查询”操作,查询后 Ctrl+P 在线打印网页版《申报收入查询记录》;2.截图页或网络打印页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和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经核材料真实有效”字样。

  ③诚信声明(个人系统内下载,个人和法人手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五)聘用单位变更

  1.办理流程

顺义区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变更流程

  2.所需材料

  ①原单位离职证明(需注明离职日期并由原单位盖公章。由原单位系统做员工解除关联时上传;若为旧系统迁移数据,请在个人系统附件管理内其他材料文件夹上传原单位离职证明)。

  ②新单位有效劳动合同(备注:由现单位在系统中做首次员工关联时上传;更新劳动合同可在首页员工列表的“当前在职员工界面”操作上传)。

  ③诚信声明(个人系统内下载,个人和法人手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备注:1.新系统聘用单位变更业务已取消“个人证件延期注销”;2.持证人在原单位离职并在系统中与原单位解除关联后,证件将被系统调整为“挂起”状态,“挂起”状态是否影响使用,请咨询各证件使用的主管部门;3.若续签与聘用单位变更业务同时发生时,请先由原单位办理续签手续,续签完成后再解除关联,避免证件失效;4.新聘用单位与社保个税扣缴及工资发放单位需一致,避免影响员工续签。

  (六)个人信息变更

  ◆证件基础信息变更

  持有效期内《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人,若证件基础信息(现居住地址、民族、婚姻状况、政治面貌、户籍地址、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等教育经历、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发生变更,可提交办理该业务(备注: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信息均由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提供,如需变更,请联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修改)。

  1.办理流程

工作居住证个人信息变更流程

  2.所需材料

  相应变更材料(如申请“现居住地址变更”,可参考本指南“业务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申请新办证件—申请新办证件所需材料—在京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证件业务信息变更

  持有效期内《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人,若证件业务信息(随往子女增加或减少等)发生变更,可提交办理该业务。

  1. 办理流程

工作居住证业务信息变更流程

  2. 所需材料

  相应变更材料(如申请“增加随往人员”,可参考本指南“业务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申请新办证件—申请新办证件所需材料—随往子女所需材料”)

  注意事项

  1.所有业务实现“全程网办、及时反馈”(指标申请环节除外)。在系统发起申请后,根据业务申请类型,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会在审批阶段收到短信提示,请及时查看在办业务状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正完善。

  2.新办、续签、聘用单位变更等业务需注意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与社保扣缴单位、工资发放单位一致,且用人单位需按照社保政策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避免影响业务办理。

  3.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在办理工作居住证过程中,应保证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均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申报情况。如出现虚假申报情况,一经查实,给予压减办理数量、列入黑名单、取消申报资格、注销《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等处理。

  4.所有业务不收取费用,如有违规代办等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的,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5.对于持证人已离职而原用人单位未及时解除关联的,按用人单位虚假申报处理,区级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将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为期 6 个月至两年的工作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期间单位所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业务暂停办理。

  6.如申请人因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等特殊原因需加急办理的,可由单位经办人前往窗口提交加急办理情况说明(内容须包含申请人基本信息、随往子女信息、加急理由、加急依据及佐证材料等,由申请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在证件有效期内持证人如出现获得北京市户口、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情况时,应及时注销个人证件,否则单位及个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办理地点

  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 B 区—人才服务专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受理窗口;

  地址:顺义区复兴东街 3 号院;

  联系电话:010-69441985;电子邮箱:sygzjzz6944@163.com

  办理时间

  工作日 9:00-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理期限

  新办和续签证件业务自主管部门初级审核通过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完成核准,其他业务自主管部门初级审核通过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完成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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